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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 品 关 系 性 命
用 药 首 问 安 全

中国消费者协会2000年第11号消费警示


  用 药 必 须 安 全 、 合 理 , 否 则 不 但 不 能 发 挥 药 物 的 疗 效 , 还 会 引 起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和 药 源 性 疾 病 , 严 重 的 能 致 残 、 致 畸 , 甚 至 引 起 死 亡 。 据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公 布 的 资 料 , 全 世 界 每 年 患 者 死 亡 病 例 中 约 有 1/3是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所 致 。 据 统 计 , 我 国 每 年 5000多 万 住 院 病 人 中 至 少 有 250万 人 入 院 治 疗 是 与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有 关 , 因 此 致 死 的 人 数 每 年 约 有 19.2万 人 。 据 调 查 , 我 国 现 有 的 180万 聋 哑 儿 童 中 , 有 60% 以 上 是 由 于 不 合 理 用 药 造 成 的 ; 我 国 的 1000万 聋 哑 人 中 , 60% ~ 80% 也 与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有 关 。 不 合 理 用 药 有 各 种 各 样 的 表 现 , 主 要 体 现 为 : 

  一 、 就 普 通 消 费 者 而 言 , 在 用 药 方 面 存 在 以 下 误 区 :

  1.认 为 新 药 、 贵 药 以 及 进 口 药 才 是 好 药 , 迷 信 所 谓 的 “ 特 效 药 ” , 却 丝 毫 不 考 虑 这 些 药 是 否 具 有 毒 副 作 用 以 及 经 常 服 用 后 会 不 会 出 现 耐 药 性 。

  2.滥 用 抗 生 素 、 抗 感 染 药 物 。 一 是 用 药 针 对 性 不 强 。 二 是 违 反 抗 生 素 使 用 规 律 , 抗 生 素 或 久 用 不 换 , 或 更 换 过 于 频 繁 。 

  3.服 用 药 物 不 按 规 定 的 用 法 、 用 量 , 随 意 增 减 药 物 剂 量 。 

  4.多 种 药 品 并 用 , 忽 视 药 物 间 的 相 互 作 用 。 据 调 查 , 合 并 用 药 品 种 数 达 到 6~ 10种 时 ,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发 生 率 可 达 7~ 10% ; 品 种 数 达 11~ 15种 时 , 不 良 反 应 发 生 率 可 达 24~ 28% 。 

  5.用 药 时 不 注 意 病 人 的 年 龄 、 生 理 特 点 , 忽 视 老 人 、 儿 童 、 孕 妇 、 哺 乳 期 妇 女 等 特 殊 人 群 的 用 药 安 全 。

  6.遇 病 时 采 取 “ 先 入 为 主 ” 的 态 度 , 将 病 症 自 诊 为 “ 老 毛 病 ” 自 行 用 药 ; 自 诊 不 明 , 又 模 仿 他 人 用 药 。 

  7.医 学 术 语 晦 涩 难 懂 , 计 量 单 位 换 算 复 杂 , 药 品 说 明 书 只 “ 说 ” 不 “ 明 ” 。 

  8.部 分 药 品 商 品 名 称 花 样 繁 多 , 化 学 名 称 又 晦 涩 难 懂 , 同 种 药 品 由 不 同 厂 家 生 产 出 来 , 被 标 注 为 不 同 药 物 商 品 名 称 , 普 通 消 费 者 无 从 得 知 。 

  9.部 分 患 者 对 说 明 书 所 标 的 副 作 用 的 认 识 存 在 误 区 。

  10.家 庭 药 品 久 备 而 不 常 用 。 

  11.对 中 药 是 否 有 毒 副 作 用 存 在 误 解 , 认 为 中 药 纯 天 然 、 没 有 副 作 用 。

  根 据 调 查 和 专 家 分 析 , 产 生 以 上 问 题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 

  1.“ 是 药 三 分 毒 ” , 任 何 药 物 都 有 毒 副 作 用 , 普 通 消 费 者 对 此 重 视 不 够 。 

  2.人 体 间 差 异 导 致 不 同 人 用 药 药 理 作 用 不 一 致 。 

  3.由 于 药 物 上 市 前 所 做 动 物 实 验 和 临 床 试 验 的 局 限 性 , 许 多 发 生 率 低 、 潜 伏 期 长 的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短 期 内 难 以 发 现 。 

  4.在 传 统 的 计 划 体 制 下 , 药 厂 生 产 的 药 品 主 要 供 应 给 各 家 医 院 , 药 品 标 签 和 说 明 书 内 容 同 时 也 针 对 医 务 人 员 , 因 此 药 品 说 明 书 专 业 性 较 强 , 术 语 较 多 。 

  5.少 数 药 品 生 产 厂 家 单 纯 从 推 销 产 品 、 赚 取 利 润 的 角 度 出 发 , 对 说 明 书 中 应 标 明 的 副 作 用 等 有 关 内 容 采 取 避 重 就 轻 或 回 避 的 态 度 , 药 品 说 明 书 说 而 不 明 、 繁 简 不 当 , 甚 至 报 喜 不 报 忧 , 回 避 药 品 的 毒 副 作 用 , 使 许 多 患 者 面 对 说 明 书 仍 然 摸 不 着 门 道 , 麻 烦 频 出 , 甚 至 发 生 意 外 。 

  6.普 通 患 者 对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知 识 极 缺 乏 , 同 样 影 响 到 用 药 安 全 。 

  7.部 分 药 店 售 药 时 对 副 作 用 较 强 的 药 物 无 任 何 管 理 措 施 , 安 全 意 识 淡 薄 。 特 别 是 一 些 含 有 易 使 人 成 瘾 成 份 的 药 品 通 过 药 店 等 渠 道 不 加 限 制 地 流 向 社 会 , 给 部 分 追 求 刺 激 者 尤 其 是 青 少 年 造 成 身 心 伤 害 。 

  8.制 售 假 药 行 为 花 样 翻 新 , 普 通 消 费 者 难 辨 真 假 , 严 重 威 胁 到 用 药 安 全 。 

  9.部 分 医 疗 机 构 争 拿 回 扣 , 造 成 不 合 理 用 药 , 危 及 患 者 用 药 安 全 。 

  针 对 以 上 问 题 , 为 了 维 护 广 大 消 费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 保 障 消 费 者 的 用 药 安 全 和 身 体 健 康 , 中 国 消 费 者 协 会 郑 重 发 出 警 示 。 

  一 、 提 醒 广 大 消 费 者 , 走 出 用 药 认 识 误 区 , 重 视 用 药 安 全 :

  1.消 费 者 应 提 高 用 药 的 自 我 保 护 意 识 , 用 药 后 如 出 现 异 常 的 感 觉 或 症 状 , 不 论 是 说 明 书 上 注 明 或 未 注 明 的 , 应 立 即 停 药 就 诊 , 由 医 生 诊 断 治 疗 。

  2.以 理 智 的 心 态 看 待 药 物 的 疗 效 , 不 要 迷 信 新 药 、 进 口 药 、 价 格 贵 的 药 以 及 一 些 营 养 保 健 药 。

  3.关 注 自 己 和 家 人 的 年 龄 、 生 理 特 点 , 掌 握 自 己 身 体 对 药 物 的 敏 感 特 点 , 最 大 限 度 地 做 到 安 全 用 药 , 避 免 出 现 药 物 过 敏 反 应 。

  4.以 实 际 行 动 支 持 国 家 新 颁 布 的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办 法 , 确 保 用 药 安 全 。

  5.关 注 既 是 处 方 药 又 是 非 处 方 药 的 “ 双 栖 药 ” , 用 此 类 药 物 时 特 别 需 要 注 意 。 

  二 、 安 全 用 药 具 体 注 意 事 项 : 

  1.判 断 疾 病 , 对 症 吃 药 。 

  2.细 看 说 明 书 , 要 吃 明 白 药 。 正 规 药 品 说 明 书 , 应 有 批 准 文 号 、 药 品 名 、 主 要 成 份 、 药 理 作 用 与 适 应 症 、 用 法 、 用 量 及 不 良 反 应 、 禁 忌 症 、 注 意 事 项 等 内 容 。 患 者 在 使 用 药 品 前 一 定 要 仔 细 阅 读 “ 药 品 说 明 书 ” , 尤 其 对 适 应 症 、 禁 忌 症 、 不 良 反 应 、 注 意 事 项 等 内 容 一 定 要 看 清 楚 , 只 有 这 样 才 能 保 证 对 症 治 疗 , 合 理 、 安 全 用 药 。 

  3.索 取 凭 证 , 以 防 不 测 。 购 买 药 品 后 , 应 要 求 开 具 发 票 , 写 清 药 名 等 内 容 , 并 将 其 妥 善 保 存 , 以 防 不 测 。 

  4.结 合 自 身 特 点 , 安 全 合 理 用 药 。 

  5.遵 循 用 药 禁 忌 。 

  6.检 查 药 品 有 效 期 。 

  7.观 察 药 品 质 量 。 

  8.尽 量 避 免 盲 目 合 并 药 物 。 

  三 、 呼 吁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和 社 会 各 界 : 一 是 加 强 合 理 用 药 、 安 全 用 药 的 宣 传 。 二 是 大 力 加 强 法 制 建 设 , 加 强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 三 是 严 格 管 理 药 品 广 告 , 改 变 部 分 药 品 广 告 泛 滥 的 局 面 。 四 是 进 一 步 健 全 我 国 的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ADR)报 告 制 度 , 加 强 国 际 合 作 , 加 强 国 内 外 的 信 息 交 流 , 避 免 同 样 药 品 的 同 样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重 复 发 生 , 最 大 限 度 地 保 护 患 者 的 用 药 安 全 。 

  四 、 呼 吁 医 院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一 是 加 强 临 床 用 药 的 监 督 管 理 , 提 高 医 务 人 员 的 用 药 水 平 。 二 是 督 促 医 疗 机 构 克 服 行 业 弊 端 , 改 进 医 德 医 风 , 增 强 透 明 度 , 更 好 地 为 广 大 消 费 者 提 供 看 病 用 药 的 服 务 。 三 是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含 易 成 瘾 性 成 份 的 药 品 的 管 理 , 防 止 滥 用 , 避 免 造 成 社 会 危 害 。

  五 、 特 别 呼 吁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 严 格 执 行 《 药 品 管 理 法 》 和 《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 、 《 医 药 商 品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 等 有 关 规 定 , 为 消 费 者 提 供 全 面 、 真 实 、 易 懂 、 实 用 的 药 品 说 明 书 。 一 是 用 语 要 科 学 、 易 懂 、 详 细 , 用 词 准 确 , 不 能 误 导 。 二 是 对 消 费 者 需 要 了 解 的 用 药 时 间 、 过 量 警 告 、 质 量 提 示 、 不 良 反 应 、 特 殊 人 群 的 安 全 性 等 方 面 的 注 意 事 项 须 明 确 标 示 。 三 是 为 适 应 零 售 特 点 , 每 一 个 零 售 或 使 用 的 药 品 基 本 单 元 包 装 中 也 应 附 有 标 签 和 说 明 书 , 包 括 为 适 应 非 处 方 市 场 的 需 要 而 开 发 生 产 更 小 包 容 量 的 零 售 单 元 。 

  在 科 学 昌 明 的 今 天 , 人 们 可 以 尽 情 享 有 用 药 带 来 的 健 康 和 便 利 , 提 高 生 活 质 量 , 但 不 能 因 此 而 忽 视 用 药 安 全 。 生 命 属 于 我 们 只 有 一 次 , 为 了 你 的 健 康 , 请 格 外 关 注 用 药 安 全 ! 

摘自《中国消费者》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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