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某权威机构调查,今后5年,我国农村17.5%的家庭有购买洗衣机的意向,如果按现有2.3亿农村居民家庭计算,则意味着5年内农村洗衣机需求量将达到4000万台以上。对洗衣机生产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数字。近年来,在国家鼓励消费、启动内需、积极开拓农村市场的政策引导下,国内名优洗衣机生产企业已将目光越来越多地投向农村这个潜力巨大的市场,积极开发生产适合农村家庭需求的产品,为农村提供优质、廉价、实用的好产品及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售后服务。
然而,值得人们警惕的是,与前不久影碟机市场上出现的“花都机”现象相似,面向农村的洗衣机市场上,也出现了大量的非正规的企业生产的假冒伪劣洗衣机,给广大消费者带来极大危害。据了解,劣质洗衣机产品绝大多数未经安全认证和质量检测。一些产品在外观形貌上酷似一些名优品牌,有的甚至连品牌名称也很相似,如“黑天鹅”、“荣士达”、“小鸭子”等,这些产品质量无法保证,也没有“三包”等售后服务承诺,仅仅依靠其低廉的价格在市场上与名优企业争夺消费者。
劣质洗衣机生产企业多集中在浙江、山东、上海等地。仅宁波地区就有20家以上不同牌子的组装洗衣机生产点,这些生产点基本上为家庭作坊式生产拼装,不具备生产洗衣机的技术条件,往往采取采购零配件组装式生产,没有检测手段,甚至连生产许可证也没有。由于其生产的全部是双桶洗衣机,投资小,结构简单,技术含量低,因此,一些过去生产自行车配件、组合音响或洗衣机零配件脱水机的企业也开始转产洗衣机,有的企业一天要生产出数百台。据了解,目前流向农村市场的劣质洗衣机已达200万台左右,占双桶洗衣机市场份额的25%以上,且有日益膨胀的趋势。
除了大量生产,假冒伪劣洗衣机的销售也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全国性销售网络。除了浙江地区外,河南郑州、辽宁沈阳、陕西西安等地的一些家电批发市场也成为劣质洗衣机活动频繁的集散中心。据不完全统计,每天通过这些集散地流向农村市场的劣质洗衣机达上万台。
劣质洗衣机对农村消费者所造成的危害性已日益凸现出来:
1、不能确保消费者的使用安全。洗衣机属家用电器产品,且在使用过程中充水、通电,没有经过严格安全认证的洗衣机可能会因为漏电、起火等原因造成意外伤亡事故,造成消费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劣质洗衣机的质量问题随时都可能出现,给农村消费者的使用带来诸多不便。由于目前农村居民对洗衣机的使用频次还相对较低,劣质洗衣机在短期之内不会出现大的质量问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电费的调整等方面条件的改善,农村居民对洗衣机的使用频次也将逐渐增加,劣质洗衣机的诸多质量问题很容易在洗涤时暴露出来,给消费者的合理使用造成诸多麻烦。
3、出现质量问题,退换和售后服务无法得到保障。由于劣质洗衣机生产者通常采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战术,没有固定的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络,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无法找到生产厂家和售后服务单位加以解决。
4、在各类消费者群体中,农村消费者由于居住分散、收入水平较低、消费环境较差、文化素质不高等原因,往往成为最易受害、也最为脆弱的消费者全体,他们对因劣质电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承受能力也最弱,一旦因劣质电器而使其权益受到损害,会产生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会使广大农村消费者对洗衣机等电器的购买欲望降低,对农村市场上电器的普及以及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造成不利的影响。
导致劣质洗衣机大批量流入农村市场的原因,固然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完善,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经济秩序尚未形成所引起,同时也是由于以下原因所造成:
1、农村消费者以洗衣机质量优劣的鉴别能力较弱,安全性能意识普遍缺乏;而优质洗衣机与劣质洗衣机的性能价格比、电机使用寿命这些中长期才会体现的优势就更不会成为农村消费者购买电器商品的依据,这使劣质洗衣机有机可乘。
2、由于收入方面的原因,农村消费者选购洗衣机等电器商品时,价格因素往往占第一位,消费者往往更注重产品的价格差距,百余元左右的差价就能让其作出购买与否的决定;而劣质洗衣机采用低劣零配件组装,成本低,加上生产销售过程中偷漏税等因素,其市场零售价也不过是名优品牌洗衣机的零部件价格,由此具有了竞争的优势。
3、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强,维权能力较弱,不少人购买出自城乡结合部的家电批发市场的商品,购买时习惯于简单的钱物交换,不索要发票,更谈不上索取保修单等售后服务凭据,不懂得如何根据企业承诺的“三包”和售后服务条款等来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从而使劣质洗衣机得以登堂入室。
4、农村消费者对家电产品品牌认知度普遍不高,他们通常只关心某家是否购买了洗衣机,至于是什么品牌、是否名牌却不甚在意,像“荣事达”与“荣士达”、“小天鹅”与“黑天鹅”、“小鸭”与“小鸭子”等名牌与杂牌之间一字之差的不同就更不注意加以区分,这使得劣质洗衣机品牌在市场上鱼目混珠。
5、由于农村消费者购买洗衣机在很大程度上不单纯是为了“享受闲暇”和减少劳动,有些人也将其作为一种家庭摆设,比如为婚嫁的子女作陪送品,起到排场装饰的作用,因而造成洗衣机使用率很低,有的甚至买回家半年也未开箱使用,在购买方面具有一定盲目性和随意性。
鉴于假冒伪劣洗衣机在农村市场日益猖獗,对广大农村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中国消费者协会特此郑重警示:
一、农村消费者应尽快提高对家电产品的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学习、尽快掌握有关的消费常识和《消法》知识,通过学习,提高对名优洗衣机产品的认识,认清劣质产品的危害,自觉抵制劣质商品;同时,即使从正规渠道购买洗衣机等电器商品时,一定不要忘记索要购物凭证和保修单等售后服务单据,这既是对劣质商品真伪性的一种简单有效的检验,也是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保全相关的证据。
二、从近期我国市场上出现的“花都机”现象到目前的劣质洗衣机冲击农村市场现象,反映出一种造假的新动向,即一些见利忘义的不法之徒,利用农村消费者文化素质较低,自我保护意识较差,产品鉴别能力弱等特点,抓住农村市场购买力逐步提高、消费潜力大的机会,通过低价策略与正规生产企业争夺市场,而且其造假规模越来越大,销售网络也日益形成。对此,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农村的消费者需格外注意和小心,坚决抑制和拒买价格明显便宜的劣质洗衣机;同时也呼吁全社会密切关注这种造假的新动向,关心和爱护作为消费弱者群体的农村消费者,发现有造假行为者立好向有关部门举报;各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密切注意此类造假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打击,不给造假者以可乘之机,全社会共同努力,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氛围。
三、呼吁各名优洗衣机生产企业深入研究农村市场现状,尽快设计、生产出更符合农村市场需要的洗衣机,尽可能简化功能,降低物耗和成本,为农村消费者提供符合其特点的“物美价廉、简单适用、适销对路”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