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对制假者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1984年《美国假冒商标法案》将使用假冒商标进行商品或服务贸易定为违反法律罪,该法案对判明有罪的个人给予严厉的惩罚,1994年的《对违法罪犯制裁和执行法律法案》又加大了严惩力度。目前给予的惩罚是罚款200万美金,或是监禁10年,或是两种惩罚同时进行。对重犯来说,个人罚款的最高额为500万美金,监禁20年,对其它类罪犯的罚款为1500万美元。
英国
1994年的《商标法案》就未经许可使用商标增加了新的犯法条款,这些条款不仅涉及到生产和销售仿造品,还涉及到生产带有未经许可使用商标的标签及包装材料,以及生产在制假产品中使用的物品等。新的违法条款将犯罪人员在范围扩大,不仅涉及那些直接参与生产和销售伪造产品的人员,还涉及到那些对制假活动提供“贸易工具”非直接性支持制假的人员。除此之外,如果某一罪犯被控告为犯有制假罪,依据1995年的《起诉罪犯法案》,法庭可命令没收罪犯在制假经营中所获得的经营收。
法国
新出台的仿伪法已将制假的最严厉惩罚提高到罚款100万法郎(合19.5万美金),
监禁2年。对重犯来说,要加倍处罚。法庭可命令没收仿造品及其犯罪使用的工具,也可命令将没收的产品交付给知识产权所有者或销毁。法庭有权力命令所有给罪犯提供出资在报刊上刊登判明有罪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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