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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行的住宅建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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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康型住宅的居住水平
小康型住宅是我国政府在住宅建设中提出的到2000年以至更长时期内的奋斗目标,按照国家1985年颁布的住宅建设政策,“到2000年,争取基本实现城镇居民每户有一套经济实惠的住宅,人均居住面积达到8平方米”。 与各国比较而言,我国城镇居民的“小康型”居住水平,相当于国际通用住房标准的中等水平,也即文明标准。
对于小康型住宅,有以下三方面的标准:
数量标准 一般说来,每户要有一套住房,两对夫妇要分户居住;核心家庭中13岁以上的子女要与父母分室;13岁以上的异性子女要分室;20岁以上的同性子女要分室。
质量标准 衡量住宅小康水平的主要质量指标是成套率。成套住宅是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厨房、厕所、走道或客厅等组成的供一户使用的房屋。住房要达到小康水平,住房成套率应在50%以上。
环境标准 小康住房的环境标准,主要体现在方便、舒适、优美三个方面。要创造一个以满足人的生活需求为核心的环境。
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已达到超过2000年人均居住面积的数量目标,但质量上却有很大差异。同等居住面积的住宅,传统的平房和四合院住宅与楼房不同,厨、厕公用的旧式楼房与单元式新楼房在质量上有很大差异。因此,在测算一个城市、一定区域内居民居住水平时不能仅看人均居住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还要用以上的标准看居住质量水平如何。
2. 住宅的卧室设计要旨
现代住宅的发展,小家庭的组建,人们生理和心理上的要求,希望卧室具有私密性、蔽光性,配套洗浴,静谧舒适,与住宅内其它房间分隔开来。但限于我国国情,我们的住宅卧室设计还不能完全作到上述这些要求。就目前的条件,设计较好的卧室一般有这样的特点:
①不宜向南开窗,避免阳光直射室内。
②避免靠近夏季西晒和冬季室温较低的西墙。
③居室的面积一般不宜过大,除摆放双人床外,应留有一定的面积摆放卧室家具,如衣柜、梳妆镜、床头柜等。如果在设计上能考虑建有墙式的壁柜、壁橱则更好。
④如果有多间卧室,卧室门尽量不要相对卧室,不宜向住宅起居室开窗或开低窗。
⑤卧室应能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当通过走廊等间接采光时,应满足通风、安全和私密性的要求。
3. 厨房的设计要旨
厨房是住宅的心脏,是住宅生活设施密度和使用频率较高的空间部位,也是家庭活动重要场所。
1987年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采用管道煤气、液化石油气为烯料的厨房不应小于3.50平方米,净高不应低于2.20平方米,厨房应设置炉灶、洗涤池、案台、固定式碗柜(或搁板、壁龛)等设备或预留其位置。在设计时为满足采光、通风及电气化的需要,厨房应有外窗或开向走廊的窗户,并要为排油烟和电炊具的使用创造条件。在住宅中,厨房平面一般为正方形或矩形,按照人们炊事劳动空间尺度和人体工程学的要求,厨房不能过于狭长,应有一最小宽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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