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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商品房投诉六大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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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最新统计,今年1-4月份,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共受理购房消费者的投诉约4100多件,其中消费者直接向中消协投诉的达110多件,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从投诉的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广告内容虚假成份多,有些承诺无法实现;定金纠纷越来越多;房价不真实,面积“缺斤短两”;随意更改设计标准和功能;违规开发导致产权登记难;一房售多家;物业乱收费等等。根据中消协的分析,其特点如下:
一、质量问题仍是投诉的最大热点 本次统计,消费者对质量问题的投诉达到60%,并且从个人投诉转向群体投诉。住房的安全性仍是居民最关注的问题,也是住宅行业要加大力度解决的问题。例如:浙江省临海市40户居民投诉说,他们入住新房之后,即发生墙体开裂,大梁断裂。造成该楼质量低劣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偷工减料,将大梁由24厘米减至18厘米,抽掉2根12毫米钢筋,将螺纹钢偷换或圆钢,将立柱螺纹钢由16毫米改为14毫米。
二、定金欺诈事件突出 有的销售商对购房者十分热情,千方百计地让你交定金,或定金一到手,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北京的朴女士今年2月份在某售楼处工作人员的极力鼓动下,交了500元小定金。随后,又按售楼处的要求交了5000元的大定金,并签了《认购书》。之后,在准备签购房合同时,发现该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有强买强卖的欺诈性条款,而且该公司没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为防止在圈套中越陷越深,她拒签合同,中止买房,要求退还定金共计5500元,但该公司说,定金绝对不能退……
三、商品房销售中出现了卖空、买空的诈骗行为 天津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所谓“特优价”发售商品房,销售了120套期房,竞然收了200余户的购房款,并分别与购房者签订了合同,有的房重复销售给2-7户不等。
四、面积计量“注水”、“缩水”现象大幅度增加,情节严重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年一季度对商品房面积进行了检查,根据12个省、市上报材料的不完全统计,共检查了7518套房子的面积,结果欠缺面积为8122.9平方米。其中哈尔滨市技术监督局检查了16套居民住宅,销售面积为3858平方米,而经现场测量实际面积只有3603平方米,面积克扣率竟达6.6%。
五、自制合同文本、条款有欠公平 国家工商局、建设部制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在销售以及委托物业管理过程中未被采用。经营者普遍使用的是各地自制的格式化合同。在这些合同中,将维护购房者利益、对购房者至关重要的条款内容:如购房者应在多长时间内可取得产权证书;已交付购房者入住的商品房是否通过了竣工验收,是否符合双方约定的装修标准等等,或笼统地一带而过,或概念模糊,以便逃避自己的责任。辽宁省营口市的高先生1993年10月花18万余元购买了该市的一处商品住宅,合同约定当年年底入住,可至今六年过去了,仍然未能入住,高先生经过十多次交涉均无结果。
六、物业管理乱收费 北京的一家物业公司要求住户安装空调只能用该公司指定的品牌,否则将不允许厂家来人安装,只能由物业公司给安装,并收取一笔“出工费”。这家公司还要求住户一次性交清今后十年内的物业管理费,否则将如何如何。 以上这些问题的出,现,处理起来难度很大,而且解决率低,严重挫伤了 消费者的购房积极性,对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带来的负面影响值得引起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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